<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老师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 7月10日,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研修班培训活动进入第五天。</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今天莅临活动现场的是刘秀英老师。她带来了《落实文件要求,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讲座。在讲座中,她全面解读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刘秀英老师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少年儿童研究》杂志主编;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秘书长。参与《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等修订工作。</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开讲伊始,刘老师简单分享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背景、编写的结构、编写的特点。《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由八个核心理念统领: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重在教育孩子如何做人;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庭教育是家长和儿童共同成长的过程;家庭建设是家庭教育的重要保障;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是家庭教育的前提;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家庭、学校、社会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共同体。刘老师结合具体案例对八个核心理念进行具体的阐述,让我们收获颇丰。</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在家庭教育指导中,我们要坚持思想性原则、坚持科学性原则、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坚持家长主体原则。我们要细化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发挥家长主体性,启发家长进行自我教育,调动家长学习积极性。</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贯穿立德树人主线,强化家庭教育的教育引导和思想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对家长在家庭教育观念和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核心理念,家庭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家长言传身教,家校协同育人。</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的核心理念,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向。 </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成为一名合格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是我们的美好愿望,是我们的不懈追求。美好愿望的实现,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而我们会一直在路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