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21年7月6-7日,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br> 为保证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本次监督抽查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检机构,承担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主要是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针织儿童服装、婴幼儿针织服饰、婴幼儿服装、儿童塑料玩具、铅笔、中性笔、涂改液、建筑材料、电线电缆、日常防护型口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口罩、医用口罩、电器开关、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妇女用品、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汽车用制动器衬等20种22个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样环节主要是从本县辖区范围内的流通领域中依照法定程序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将由承检机构进行检验。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检验结果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严肃查处一切产品质量不合格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和社会发展,促进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提升做出积极贡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