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一、于《南宁市兴宁区星河学校 2021 年暑假致家长一封信》篇</h3> 尊敬的各学生家长: <div>您好!</div><div>在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一学期已圆满结束,孩子们也将迎来快乐的暑假。 在各位家长的关心和支持下,本学期我校的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div><div>在此,南宁市兴 宁区星河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为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愉快、平安 的暑假,现将我校 2021 年暑假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div><div>一、放假、交费注册和开学上课时间: </div><div>1、放暑假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至 8 月 29 日,共 56 天; 2、秋季学期交费注册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27 日为交费注册时间。</div><div>各年级交 费注册时间安排:</div><div>学前班、一二年级 8 月 25 日,</div><div>三四五年级 8 月 26 日,</div><div>六七八九年 级 8 月 27 日; </div><div>3、开学上课时间:8 月 30 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div><div> 二、疫情防控工作: </div><div>1.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时,家长和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个 人卫生,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div><div>2.及时了解疫情相关消息。家长及时关注学校、政府或相关官方机构发布的疫情相关 消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div><div>3.不到疫情中高风险以及近期解除中高风险的地区出行。 </div><div>三、假期安全工作: </div><div>1.防溺水安全:入夏以后,天气炎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请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 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特别是加强暑假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 管理,并配合教育孩子做到防溺水“六不一会”内容。</div><div>2.居家安全:假期不留孩子一个人在家,教育孩子不攀爬阳台、窗台等高处危险的地 方;家用电器一定收拾妥善,不让孩子随意触碰;热水壶等危险用品放在孩子够不到 的地方;家里的药品安全保存,以免误食。 </div><div>3.防火防电:教育孩子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严禁触摸电插板,不要独自使 用燃气,不玩火,以免引起火灾。让孩子学会自我防范、自我保护。 </div><div>4.做好应对突发天气的教育。夏天天气变幻莫测,要教育孩子在雷雨天气尽量减少户 外活动。遇到暴风雨时远离架空线路、电杆、斜拉铁线、铁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 备,及被水浸泡的电箱、电线、路灯及公交站牌等带电设施,远离排水口;避免涉水 穿越水浸区域,远离被水浸或裸露的电线,以防触电。 </div><div>5.交通安全:不让孩子独自过马路或在街上乱跑;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div><div>6.防拐防骗:请一定要告诉孩子: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谈;不能随意透露自己的家庭住 址、电话等私人信息;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乘坐陌生人的车子回家,以免上当受 骗;独自在家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div><div>7.饮食安全:暑期天气炎热,家长要给孩子干净、卫生的食品,提醒孩子不吃腐烂、 霉变、有毒、变质的食物。教育孩子少吃生冷、甜、咸、油炸食品,不暴饮暴食。 </div><div>四、培养自理能力:</div><div> 1.鼓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如自己穿衣、吃饭等。 </div><div>2.让孩子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如倒垃圾、摆碗筷等。 </div><div>3.让孩子协助成人为别人服务,提高其自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五、亲子陪伴: </div><div>1.制定暑假日程表。 </div><div>2.每天抽出半个小时,陪孩子一起阅读。 </div><div>3.支持和鼓励孩子探索,让孩子多接触生活中各种奇妙的事物。 4.为孩子多提供与人交往的机会,以养成活泼、开朗、热情、大方的性格。<br></div><div>六、垃圾分类:</div><div>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在此,倡议全体家长以主人翁的担当,从我做 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和孩子一起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主动学习垃圾分类有关 知识,努力培养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做到“应分尽分、分类投放”,争当垃圾分类 的践行者、宣传员和监督员,让垃圾分类工作成为南宁市的新时尚,推动南宁市天更蓝、 水更绿、地更净、城更美。 </div><div>七、参与创城工作: </div><div>1.以身作则,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通过自己良好的言行,做好孩子的人 生榜样。 </div><div>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社区、敬老爱幼、邻里互助、家庭和睦,不乱丢生活垃 圾,不乱堆杂物,争当文明家庭。 </div><div>3.遵守交通秩序,礼让行人,不往车窗外抛物;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做文明出行者。 </div><div>4.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躺卧公共座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为孩子 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div><div>5. 教育孩子注意个人形象,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div><div>八、学习任务不放松。</div><div>孩子的学习是其第一要务,56 天的暑假无疑是孩子 补缺补差、自我学习的大好时机,请您在百忙之中督促、监管好孩子的学习, 促其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忘学习,按时按量完成暑期作业。 </div>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二、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保护视力预防近视致家长、学生一封信的通知篇</h3>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保护视力预防近视致家长一封信</div>尊敬的家长朋友们:<br>你们好!<br>近年来,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已经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近视会导致眼睛视物模糊、干涩、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等,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既是当务之急,更是千秋之重。<br>为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共同构筑学生预防近视、保护视力的防线,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br>1.保证孩子白天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足够的白天户外活动是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重要措施,孩子周末或假期在家时,家长应积极引导,保证孩子每天进行2小时以上白天户外活动。帮助孩子养成平衡膳食、科学锻炼、充足睡眠等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孩子视力健康家庭教育工作。<br>2.指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家长要在平时向孩子传授近视防控知识和技能,提高孩子的爱眼护眼意识,指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长时间持续近距离用眼。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尤其要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家长应以身作则,坚持良好的用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给孩子们做表率。<br>3.督促孩子在读写时保持正确的姿势。家长应为孩子提供适合其坐高的桌椅和良好的照明,并经常提醒、督促孩子读书写字坚持“三个一”(即眼晴离书本一尺,胸口离桌沿一拳,握笔的手指离笔尖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br>4.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长时间、近距离、持续盯着手机、电脑和电视等电子产品的屏幕,是近视的诱因之一。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br>5.发现孩子视物眯眼、频繁揉眼、看远处物体不清楚时,要考虑发生近视的可能。近视的常见表现有看远处物体时眯眼、频繁揉眼、看不清楚黑板上的文字或远处的物体等。一旦孩子出现这种情况,家长应意识到可能是发生了近视,要及时带孩子去医院就诊。<br>6.被确诊为近视的孩子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及时采取配镜等矫正措施。一旦确诊为近视,就应该积极进行矫正,避免视力进一步下降。配戴眼镜是当前矫正视力的常用方法,但具体配戴何种眼镜,应听从医生的指导。视力矫正后,应继续督促孩子坚持良好用眼习惯,定期进行视力检查,做好视力保护,防止近视加重。<br>7.警惕近视能治愈的虚假宣传。截至目前,医学上还没有治愈近视的方法,只能通过科学的矫正、改善用眼习惯等避免近视加重。不要相信能治愈近视的宣传和商业营销。不科学的处置可能会导致孩子视力进一步下降,甚至造成眼部感染或外伤等严重后果。<br>家长朋友们,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br><br><br><br><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南宁市教育局</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6月</div>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保护视力预防近视致学生一封信</div>亲爱的同学们:<br>你们好!<br>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近视问题已成为影响青少年眼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近视会导致眼睛视物模糊、干涩、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等,影响同学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为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要求,降低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在此,我们向广大同学发出如下倡议:<br>1.强化健康意识。<br>每个同学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br>2.养成良好生活方式。<br>做到不熬夜,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自觉做到小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10小时,初中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9小时,高中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8小时。<br>3.注意劳逸结合。<br>在家中牢记“20—20—20”原则,即近距离用眼20分钟后,要用眼看20英尺(6米)外的物体并持续20秒钟,达到放松眼睛的目的。学习间歇可用体育作业来调节身心,实现劳逸结合。<br>4.强化户外体育锻炼。<br>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确保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努力使每年运动时间达到365个小时。幼儿园的小朋友,每天至少2个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br>5.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br>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不玩或少玩电子游戏。偶尔玩一下要注意眼睛与游戏机的距离不能太近,保持50厘米以上的注视距离,持续时间不要超过半小时,而且尽量选择大尺寸的屏幕。<br>6.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br>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br>7.纠正不良读写姿势。<br>写作业使用适合的桌椅,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br>8.饮食营养要均衡。<br>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做到不挑食,保证食物多样性。多吃水果蔬菜,少吃高糖和油炸食品。<br>同学们,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需要学校、家长、社会以及广大同学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近视防控工作,愿同学们都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br><br><br><br><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南宁市教育局</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6月</div>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三、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篇</h3> 家长朋友们: <div>为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提醒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理 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 庭经济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向各位家长告知如下: </div><div>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 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 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div><div> 二、理性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广大家长如确有需求为孩子选择校外学科类培训,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div><div>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 通知》(桂教规范〔2018〕14 号)有关规定,我们建议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学 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重点核实以下 7 点: </div><div>(一)是否持有本辖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div><div>(二)培训教师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是否在显要位置公示教师资格证 等信息;</div><div>(三)是否在显要位置张贴收费、退费标准,一次性收费是否超过 3 个月; </div><div>(四)场地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iv><div>(五)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div><div>(六)是否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任何形式家庭作业,培训结束 时间不得晚于 20:30; </div><div>(七)培训内容是否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div><div> 三、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为有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家长朋友们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维权意识, 在缴费参加学习前,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并使用由教育部 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对合同中的双方的 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 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以及争议处理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以 防上当受骗。 四、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由于未经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产生经济 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盲目选择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既没有安全保障, 也没有质量保证,还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请广大家长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对学生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 </div><div>五、警惕缴费套路勿上当 </div><div>(一)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以明显低于成本 的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甚至虚构从未成交的课程原价,然 后以划线价、折扣价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家长缴纳培训费用。</div><div> (二)警惕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 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对超出公示范围、一次性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的收 费,需仔细辨别,谨慎操作。 </div><div>(三)警惕炮制噱头高额收费。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家长和孩子考前的急切心 理,假借命题研究中心、命题专家甚至命题人的噱头,组织所谓的“保密培训” “内部培训”等,收取高额费用。</div><div> 希望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div><div>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举报电话: </div><div>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div><div>江南区教育局:0771-4306376;</div><div>青秀区教育 局:0771-5826386;</div><div>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2834974;</div><div>邕宁区教育局:0771-5448529</div><div>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1879;</div><div>武鸣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771-6222178;</div><div>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0771-3348595;</div><div>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0771-4950793;</div><div>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局:0771-6305768;</div><div>横县教 育局:0771-7225389 ;</div><div>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035; </div><div>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5609 ;</div><div>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5;</div><div>隆安县教育局: 0771-6526006。</div><div><br></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南宁市教育局 </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 年 7 月 3 日<br></div> 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祝家长工作顺利,万 事如意 图片:陈浩强<div>编辑:陈浩强</div><div><span style="text-align: center;">审核:罗凤勋</span></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