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宣传《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文明创建浓厚氛围。7月5日,由沁县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开展《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各级文明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p> <p class="ql-block">《条例》分为6章,包括总则、倡导与鼓励、基本行为规范、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7条,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出了综合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规定。</p> <p class="ql-block"> 活动中,通过向机关干部、社区居民、企业职工、中小学生等群体发放《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讲解文明知识等方式,对《条例》进行了广泛传导,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条例》法规知识的认识,让更多的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自觉参与文明实践,促进文明县城创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