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 欢迎参加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交通安全家长会。</span></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道路安全及文明驾驶致家长的一封信</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近期市、区、乡镇公安、交通部门将根据《肇庆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开展七个有个道路安全的治理工作。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希望您要到以下几点:</p><p class="ql-block">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p><p class="ql-block">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p><p class="ql-block">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p><p class="ql-bloc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辆。</p><p class="ql-block"> 温馨提示:驾驶摩拖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做到“十要牢记”。即:有牌证、买保险、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逆行、不越线、不抢行、不超速、不酒驾。</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p><p class="ql-block">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