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医院为什么不允许你探视病人?

<h3><a data-miniprogram-appid="wx01c584b2a7cd0c15" data-miniprogram-nickname="康强医疗人才网" data-miniprogram-path="pages/index/index" data-miniprogram-servicetype="" data-miniprogram-type="image" href=""> <p class="ql-block">“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凭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我打疫苗了,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同意一个家属陪同?”</p><p class="ql-block"><br></p> <h3>自从疫情爆发后,我们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医院的管控,其中包括发热门诊的规范运行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但是总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对于不允许亲朋好友到医院探视病人,表示不理解,甚至为此还鲁莽无理的和医务人员争吵,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事。<br></br></h3></br><h3><strong>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凭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strong></h3></br><h3>确实不能让你进入病房探视!</h3></br><h3>虽然你没有去过外地,也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但是新冠病毒传染性极强,你能确保和你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全的吗?就算你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安全的,但你所接触的人他们接触的人会不会是病毒携带者?要知道你在生活中接触了一百个人,而这一百人每人又各自接触一百人的话,就是一万人啊!万一这一万人中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你就有可能间接的被感染了新冠病毒!</h3></br><h3><strong>我打疫苗了,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strong></h3></br><h3>确实不允许。</h3></br><h3>疫苗接种,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不是百分之百的保护,所以不允许随意进入病房探视。</h3></br><h3><strong>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能一个家属陪护?</strong></h3></br><h3>陪护的人越多,风险越大,不但是陪护人可能把病毒带到医院,也有可能通过陪护人在医院受感染后又把病毒带回家。所以陪护的人越少越好。尽量零陪护,如果一定需要陪护,则应固定一人陪护为妥,并且陪护人必须做核酸检测阴性。</h3></br><h3><strong>医院为什么管理如此严格?</strong></h3></br><h3>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人群复杂,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并且是各种各样的病人聚集的场所,是一个最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所以必须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h3></br><h3> <h3><strong>违反医院管理规定,会有什么后果?</strong></h3></br><h3>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已经有多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而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h3></br><h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h3></br><h3>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h3></br><h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h3></br><h3>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h3></br><h3>遵守医院的疫情防控措施,不给医务人员添乱!</h3></br><h3><strong>疫情防控,人人有责</strong></h3></br><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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