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2021年,教育部专门提出了抓好“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的号召,并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又相继印发了《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吕梁教育局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具体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实验小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有些方面还请家长朋友们知晓并从行动上积极理解配合,承担起相应的监督和教育责任,家校协同,共同为孩子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而努力。</p> 一、关于手机管理 <p class="ql-block"> 请家长知晓: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及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在校期间,如果家长要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进行沟通。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进校后将手机交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家长应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在家也要教育孩子不要用手机上网,学校已经告知老师不能使用手机布置作业,对此大家要给予理解,如果家长一时疏忽,让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学校有权集中统一管理,随后家长来校沟通解决。在此,建议各位家长利用电子学生证和孩子进行沟通,电子学生证不仅具有通话功能,而且还可以对孩子进行轨迹定位、安全预警、家校共享、考勤统计等功能。</p> 二、关于睡眠管理 <p class="ql-block"> 要求学生保证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迟于21:20。家长要了解科学睡眠知识,重视睡眠管理,帮助孩子养成按时休息的习惯,制定作息时间表,培养孩子午休习惯,在家庭内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就寝,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p> 三、关于读物管理 <p class="ql-block"> 学校有效管控商业性读物进校园。家长也要有选择性地向孩子推荐健康书目,鼓励孩子认真阅读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书籍,严禁阅读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的不良书籍。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要多带孩子到书店,图书馆走走,记录孩子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在阅读中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倡导亲子阅读,营造家庭读书氛围。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p> 四、关于作业管理 <p class="ql-block"> 原则上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但老师布置的实践性、探究性、读书性类的作业,家长要予以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由于学生的接受能力、学习速度有差异,如果老师留下您的孩子进行免费、公益课后服务,家长应尊重、理解、支持与配合。</p><p class="ql-block"> 三至六年级每天各学科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如果发现作业有过量现象,请家长第一时间和老师取得联系,看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沟通,可以和相关学校领导进一步沟通,当老师进行分层布置作业或无偿课后服务时请予以理解和支持。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让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家长不要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p> 五、关于体质管理 <p class="ql-block">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p><p class="ql-block"> 2.认真开展好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每天落实校内锻炼一小时,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春秋冬季进行课间跑步,每年举行一次大型的体育比赛,保证了学生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在活动中,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p><p class="ql-block"> 3.希望家长在节假日督促孩子安全地进行户外运动,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在家要监督孩子不要上网玩游戏、看一些无益于健康成长的内容,严格控制孩子居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p> 六、关于重视心理健康 <p class="ql-block"> 学校将心理健康课程纳入课程教学,并利用班队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希望家长们要认识到,学生的健康不只是体质健康,还有心理健康,随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现问题,随时和班主任及时沟通,共同应对。</p> 七、关于提升安全能力 <p class="ql-block"> 学生在家期间,在上下学期间,家长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职责,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监管,加强安全教育,共同呵护孩子平安健康成长。</p> 八、关于治理校外培训 <p class="ql-block"> 家长需要知晓《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中治理校外培训要求: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学时以上的费用。</p> 九、关于课后服务 <p class="ql-block"> 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可以适当的进行在校课后服务。当老师们对您的孩子无偿课后服务时,请予以理解和配合。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不超过下午七点。</p><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助孩子健康发展,育祖国栋梁之才!</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临县实验小学宣</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