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逸夫初级中学2021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武功县逸夫初级中学

<p class="ql-block">  为了严格、认真落实《武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武政教发〔2021〕68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我校辖区内适龄儿童能免试就近入学,现结合学校实际,就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p><p class="ql-block"> 一、招生计划</p><p class="ql-block"> 2021年秋季学期,我校七年级拟设立12个班。</p><p class="ql-block"> 二、招生区域:</p><p class="ql-block"> 人民路社区、长青路社区、文汇路社区、后稷东路社区、田桂村、弓家村、屈家村、李大村。</p><p class="ql-block"> 三、招生对象:</p><p class="ql-block"> 年满13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或者六年级毕业生均可。已取得中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七年级新生登记报名。</p> <p class="ql-block">  四、招生程序:</p><p class="ql-block">1、&nbsp;摸底登记</p><p class="ql-block"> (1)摸底时间及资格审查: 7月2日08:00-11:30和14:00-17:00,凡属我校招生区域且年满13周岁的儿童,由其1名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递交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装入档案袋,袋面粘贴“武功县逸夫初级中学2021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摸底登记表”(详见附件1)。所递交资料经登记人员现场初步审核合格后交由学校登记、暂存、备查,逾期不进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本校就读资格。</p><p class="ql-block">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p><p class="ql-block"><b> 凡是来我校登记审查资格的家长,务必带上孩子的准考证。</b></p><p class="ql-block"><b> 第一批次</b>: 户籍在我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来校登记时须提供: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及首页和适龄子女所在页复印件。</p><p class="ql-block"><b> 第二批次</b>:家长在我校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并居住的县内非我校招生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来校登记时须提供:①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及首页与适龄子女所在页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中学出具,村委会、学区、镇(办)社区政府盖章确认的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③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产权人的自有房屋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及复印件。提供资料中,如果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p><p class="ql-block"><b> 第三批次</b>: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进城投资、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来校登记时须提供:①家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及首页、适龄子女所在页复印件;②父母和子女在我校招生区域内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证;③属于武功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中学出具,村委会、学区、镇(办)社区政府盖章确认的流出证明;属于非武功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到我县就读的流出证明;④父母在城区用工单位的正规劳动合同(或者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为父母任何一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p><p class="ql-block">2、 资格复审</p><p class="ql-block"> 7月3日,学校对所交资料进行复核,按照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为补充的原则分批次招生录取。对特殊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但凡发现提交虚假资料者,一律取消在本校就读资格。</p><p class="ql-block">3、 公布结果,领取资料</p><p class="ql-block"> 7月14日上午,在学校公布栏查看入学审查合格学生名单,资审合格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p><p class="ql-block">4、 报到注册</p><p class="ql-block"> 8月30、31日,家长持我校印发的学生入学通知书,来我校按照分班安排在各班主任处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本校就读资格。</p> <p class="ql-block">  五、特别说明</p><p class="ql-block">1. 一、二批次同时递交摸底登记资料,我校将结合符合条件人数与新生招生计划,优先招收第一批次学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经教育局审查确定后,再依据资格审查登记时间先后招收第二批次学生,第三批次学生在第一、二批次招生有空学位情况下按顺序录取。具体报名细节以我校通知为准。</p><p class="ql-block">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劳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入学,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p><p class="ql-block">3. 在开学学籍注册过程中,发现已建立初中学籍的学生,学校将坚决予以清退。</p><p class="ql-block">4. 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选择一种有效方式作为入学条件,不能在不同学校重复报名登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在我校就读资格。</p><p class="ql-block">5.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名适龄儿童仅限1名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校递交和领取通知书。来校时请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测温合格后有序入校办理,避免人群聚集、拥挤。未戴口罩者和不接受测温者,拒绝入校。</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武功县逸夫初级中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6月23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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