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您好!</p><p class="ql-block"> 为了孩子的健康,家庭的幸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涉毒行为,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旗教育局和公安局禁毒办联合致家长一封信,希望广大家长能够提高认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学校一起,创设一个健康的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因此,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把禁种铲毒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在广大农牧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遏制了大面积非法种植现象的发生。但是,由于我市地广人稀等特殊地理环境影响,不法分子通过在人迹罕至的山区林区种植,或采取田间套种等方式,千方百计地逃避打击,致使零星种植问题屡禁不止。罂粟、大麻和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所以,我国对罂粟、大麻和古柯等毒品原植物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巴彦淖尔市禁毒办特向全市农牧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一、从我做起,不种“毒”。毒品是人类公害,与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向往的美好生活相抵触。要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努力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坚决不非法种植、买卖或食用毒品原植物,也坚决不租借土地给他人种植毒品原植物,保证自己的土地上不生长出毒品原植物,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二、筑牢防线,远离“毒”。要主动了解毒品有关知识,学习知晓有关毒品的法律法规,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提高抵御毒品的能力,树立“拒种毒品、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不仅自己不种“毒”、不涉“毒”,也要主动提醒身边家人、朋友远离毒品,净化周围环境,保证自己周围无“毒”。三、主动参与,举报“毒”。要树立“禁毒工作、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主动当好禁毒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志愿者,积极举报身边的种毒、吸毒、贩毒等涉毒违法行为,主动为公安机关等部门打击处理毒品违法犯罪提供线索、证据,为守好一方净土贡献力量。全市24小时举报电话:0478—8920812。我们对举报者严格保密,并予以奖励。国家、自治区每年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高科技手段,配合地区踏查,对种植毒品原植物情况进行监测,一经发现有非法种植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当事人,决不让一颗毒品原植物形成毒品,确保零种植、零产量。家长朋友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禁毒工作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禁毒工作是利国利民义举善举,也是我们新时代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必要举措。禁毒工作需要您和每个农牧民朋友的一份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御毒品,坚决不种“毒”、不沾“毒”、远离“毒”,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p><p class="ql-block">附件:非法种植买卖毒品原植物有关处理规定 </p><p class="ql-block">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 </p><p class="ql-block">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禁毒办 </p><p class="ql-block">2021年6月21日 </p> <p class="ql-block">远离毒品,从我做起。</p> <p class="ql-block">乌拉特前旗第二幼儿园</p><p class="ql-block">2021年6月23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