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167EFB">重点安全教育</font></h1> 一、珍爱生命,谨防溺水 暑期来临,溺水事故高发,请各位家长朋友切实履行家庭监管责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以免造成家庭悲剧。接下来,请各位家长和同学们认真观看《2021年防溺水宣传片》。 二、交通安全 据我校生源地某派出所通报,上周查处两起我校学生假期无证驾驶电动车事件。该派出所查处后,及时通报家长到派出所将学生领回,并给予监护人行政处罚。该事件提示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1.家庭监管责任重大,千万不要将电动车、摩托车等交给学生驾驶;2.一旦因非法驾驶被查处或出现事故,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心理健康 本年度心理测评完成之后,各班主任已将重点学生情况通报给了各位家长(未通报的表示情况正常。如不清楚的,可以电话咨询班主任老师,但请注意保密),请相关学生家长及时带学生到正规心理医疗机构进行复查,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就医,确保孩子身心健康。<br>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家长法治学校</font><br></h1>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相关法律中关于监护人责任与学校责任的解读,各位家长可以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法律常识,正确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好履行家长监管责任。 <div align="center"><font color="#39B54A">观念矫正:学校并非监护人</font><br></div><br> 学校的责任并非监护责任,而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br> 监护人是特殊主体,是以亲权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监护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一般应在未成年人父母或近亲属中产生,特殊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但学校可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对在校学生履行的职责也绝不是监护责任。这一点或许很多家长存有误区,想当然地认为学校有监护义务或代替自己履行监护职责。法律规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但绝不会免除监护人的责任。从这个角度上,可以理解为监护人是一种“无限责任”,而学校则是一种“有限责任”。<br> 事实上,监护人的责任承担是无过错责任,即不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其监护人必然承担责任。然而,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其监护权并没有转移给学校,学校只是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监护人监护权的内容较之学校行使的教育管理职权要广泛得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承担的不是监护责任,而是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的教育、管理的责任。这也是为什么《民法典》规定学校能够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a href="https://www.toutiao.com/i6972057909517894156/?tt_from=weixin&utm_campaign=client_share&wxshare_count=2×tamp=1623595294&app=news_article&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se_new_style=1&req_id=20210613224134010150218040418ABF66&share_token=b439ad90-752a-496b-ac83-1f670968d4a1&group_id=6972057909517894156&wid=1624329894878" target="_blank" class="link" contenteditable="false"><i class="iconfont icon-iconfontlink"> </i>(更多精彩,请点击链接查看)</a><strong></strong>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167EFB">放假时间安排</font></h1> 初一:6月23日13:50离校,6月27日14:30—15:30入校;<br>初二:6月23日14:40离校,6月27日13:00—14:30入校。<br>疫情防控常态化,人群聚集不能到,离校必须戴口罩,手部清洁很重要!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39B54A">常规安全教育</font></h1> 1.特别注意上下学路途中的个人防护,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少接触公共物品,推荐私家车接送。<br> 2.暑期已至,溺水防范压力空前加大。特别提示家长做好假期学生监管,严禁下塘下河游泳,不得到河、塘边玩耍,不私自外出钓鱼,遇人落水,不得自行盲目施救,要立即呼救。<br> 3.放假期间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三无”车辆,不得无证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br> 4.严禁在上下学路上逗留闲逛,放学之后立即回家,上学直接到校。<br> 5.不要相互串门,特别不得到异性同学家中串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br> 6.酷暑将至,一定注意用火安全,特别要注意森林防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br> 7.季节变换,容易感冒,身体不适,及时就医。<br> 8.近期强对流天气频繁,强降雨导致山体边坡松软,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切勿到悬崖边、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等处玩耍,路过危险路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同时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危险,遇到狂风暴雨冰雹等科学避险,确保自身安全。<br> 9.注意网络安全,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沉迷手机。<br> 10.特别提示家长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疏导心理压力,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div align="right">中共忠县官坝初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div><div align="right">忠县官坝初级中学校</div><div align="right">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