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事故经过:</b></p><p class="ql-block"> 2019年10月23日上午,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检修一车间主任安迎春带领史喜林、王贺亚东、姚艳南、王文新、司机郭志彬5人进行日常的供热管道排气检修工作。10时30分左右安迎春安排史喜林、王文新二人打开昆河东路E2-1排气井井盖进行自然通风,约20分钟后用气体检测设备检测无报警,史喜林便下井进行排气作业。安迎春安排王文新在井口处做监护,随后带领其余三人到二粮库排气点进行作业。王文新听见井里有排气的声音后曾两次叫史喜林从井里出来,但都被史喜林拒绝了。</p><p class="ql-block"> 11时04分安迎春等人返回昆河东路E2-1排气井处,看到监护人王文新在E2-1排气井口处站着,安迎春问王文新史喜林人在哪,王文新回答说史喜林还在井下排气呢,安迎春让王文新立刻喊史喜林上来。王文新喊了半天也没有听到史喜林回答,于是下井查看,发现史喜林躺倒在排气井内。</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应急救援处置过程:</b></p><p class="ql-block"> 王文新立即通知井外的安迎春,安迎春见状立即拨打110、119和120急救电话,同时井外的姚艳南、王贺亚东立即下井关闭排气阀门参与施救。由于史喜林当时昏迷不醒且身体较重,王贺亚东、姚艳南、王文新三人无法将其从井内救出,此时他三人出现头晕恶心、四肢无力症状。安迎春见状立即命令三人紧急撤出。119赶到后将史喜林从井内救出,在井外等候的120救护车将史喜林送往包钢医院抢救。抢救无效死亡。 </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事故原因分析 : </b> </p><p class="ql-block"> 直接原因:史喜林违章作业,在打开E2-1排气井供热管道排气阀后未撤出井外,被管道内排出的不明气体熏倒死亡;安迎春违规未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同时未给史喜林配发呼吸器即安排其进行井下排气作业,导致史喜林被管道内排出的不明气体熏倒死亡。</p><p class="ql-block"> 间接原因: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安全监护不3位,未及时发现井内作业人员晕倒并施救。</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得到的教训:</b></p><p class="ql-block">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作为检修主任在未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同时未给作业人员配发防毒呼吸器的情况下,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井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3、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职尽责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4、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善。</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工作启示:</b></p><p class="ql-block"> 公司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抓落实;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不断进行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生产安全知识,熟悉相关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防范事故意识和处理事故能力;要为全体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