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奈曼旗青龙山学区中心校

王德振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接受安全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学生,2021年6月16日下午,奈曼旗青龙山学区中心校和青龙山司法所一同邀请奈曼旗巨鼎和恒俊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来我校为部分师生作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进校园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与法治意识。</p><p class="ql-block"><br></p> 主讲律师 <p class="ql-block">丛章乐律师(左),侯志云律师(右)</p> 主讲内容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p><p class="ql-block"><br></p> 学习场景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这次讲座让我校师生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们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们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大家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这次讲座让我们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们受益匪浅,一生受用。</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图文编辑:王德振</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初审:于侠丰</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复审:周军峰</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终审:贾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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