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寨镇人大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培训会

孙笑蕊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大代表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知识理论水平,6月16日上午,大石寨镇人大组织旗、镇两级人大代表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培训会,由大石寨镇人大主席提名人选郝轩楠同志主持会议。</p> <p class="ql-block">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21年1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70条,全面系统深入贯彻了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的要求,广泛发扬了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促进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着重大指导意义。</p><p class="ql-block"> 培训会上,由大石寨镇人大干事带领旗、镇两级人大代表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学习,让大家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要点。</p> <p class="ql-block">  此次培训会要求全体人大代表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认识到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把遵守、执行《条例》变成自觉行动,切实发挥好《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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