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男子在海底捞自导自演吃出蟑螂冲上了热搜<h3></h3> 话不多说<br>先看监控视频<br><br>▼ <strong style="color: inherit;">你看出猫腻了吗?</strong><br><br><h3>最近</h3><br><h3>广东深圳一男子一天之内</h3><br><h3>连续2次前往同一品牌火锅店用餐</h3><br><h3>并称自己都吃到了蟑螂!</h3><br><h3>▼</h3><br><h3><strong>男子火锅店吃出“蟑螂”</strong></h3><br><h3><strong>索赔1000元</strong></h3><br><h3>5月17日中午,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海底捞来了一位男顾客,这位客人孤身一人前来用餐,点了一大桌子菜。</h3><h3></h3> <h3>用餐快结束时,该男顾客招呼服务员小英,<strong>当着他的面从锅里捞出了一只蟑螂质问她这是怎么回事。</strong></h3><br><h3><strong>小英当即表示给他免单,但对方不依不饶,要求赔付1000元</strong>。小英想让对方稍等一下,把情况弄清楚,但对方很不耐烦嚷嚷着要走,还说要打投诉电话。最终,火锅店店长同意赔偿。</h3><br><h3>该男子不仅没有买单,还拿到了1000元赔偿。<strong>待男子离开后,小英查看监控视频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报了警。</strong></h3><h3></h3> <h3>海底捞值班经理温欢欢</h3><br><h3>通过监控看到顾客手里拿了东西,在左手递右手的过程当中,东西直接掉到了桌子上。然后又看了周边的环境,立马用手捂起来,又换到右手,当下青菜的时候,一起把这个东西下到锅里面。</h3><br><h3><strong>警方查看店内视频</strong></h3><br><h3><strong>发现男子用餐过程表现怪异</strong></h3><br><h3>接警后,深圳龙岗警方迅速侦查,经向店里人员了解情况并反复查看店内视频,发现该男子在用餐过程中的表现确实很怪异。</h3><h3></h3> <h3>男子从左手掉出一个<strong>黑色异物后,他马上用手机挡住转移到右手</strong>。</h3><h3></h3> <h3>因为右手里藏着东西,<strong>他夹青菜时的动作都不太利索</strong>,<strong>随后借着倒青菜进火锅的时候三根手指头一翘顺便把异物也放了进去。</strong></h3><h3></h3> <h3>于是,龙岗警方迅速将该男子抓获。</h3><h3></h3> <h3><strong>一天之内造访同一品牌火锅店</strong></h3><br><h3><strong>男子两次共获利1800元</strong></h3><br><h3>经审讯,该男子姓蔡,其交代此前从事餐饮行业,如果客人在店里食物中发现虫子之类的异物,店家一般都会免单赔钱,息事宁人。<strong>于是去火锅店用餐前,蔡某在商场楼下的草坪里找到一只死蟑螂,藏在裤兜里。等吃饱喝足后,他就开始实施“秘密计划”。</strong></h3><br><h3>为了不被发现,蔡某百般掩饰把蟑螂放到锅里以后,煮了好一会才叫来服务员质问。</h3><h3></h3> △红圈内的黑色物体就是男子事先准备的蟑螂 <h3><strong style="color: inherit;">当天晚上,蔡某在龙华另一家火锅店以同样手法敲诈了800元,两次共获利1800元。</strong><br></h3><br><h3>目前,<strong>蔡某因敲诈勒索被龙岗警方行政拘留</strong>。</h3><br><h3>警方提醒:蔡某的行为性质不单单是吃霸王餐、占小便宜,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h3><br><h3><strong>网友评论:</strong></h3><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