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孩子无证驾驶,这里可不能讲亲情!

美友20608335

<p class="ql-block">  大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是公安交警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主动遵守交通法规也是市民应尽的义务。端午节期间,汉中交警一大队不断加大警力投入、持续整治交通违法、不断完善交通设施、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力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p> <p class="ql-block">按照大队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交警一大队五中队民辅警进入农村山区,<span style="font-size: 18px;">加强了对农村道路及山区景区周边的巡查,深入</span>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6月12日,民警余晓立带领辅警饶汉军在兴汉新区道路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陕F27xxx白色小型轿车行驶缓慢,时走时停,存在不符合安全驾驶的情况。民警随即对此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中有两名男子,经查询后得知,该车驾驶人叶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某驾校学员。另一位男子名为叶某斌,是驾驶人的父亲。因儿子叶某正在考取驾驶证科目三,父亲叶某斌便抱着侥幸心理将车交由叶某驾驶。</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普通私家车无辅助后视镜和辅助制动装置,既不符合教练车辆的安全规定也无教练员随车指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叶某无证驾驶和叶某斌将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五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处罚。</p> <p class="ql-block">  在此,交通民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学员,为了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学习驾驶要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在指定时间、指定路段进行;不得使用非教练车学习驾驶;学习驾驶需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随车指导。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节日期间,在游玩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出行,快乐游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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