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18年10月12日,甘肃女孩小晴在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读书时,因交通事故被撞伤,肇事者被判刑,却没有赔偿能力,23万多块钱的赔偿款一直没有执行,小晴为此因案致贫,精神焦虑。</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不能让小晴把聊城变成自己的伤心地!”收到小晴姐姐来信,了解到小晴的情况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吉祥立即安排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小晴审批了5万块钱司法救助金,这是我院开展司法救助以来最大的一笔救助金。</p> <p class="ql-block"> 为了和当地检察机关建立对小晴的帮扶机制,不让小晴跑腿花路费,6月3日,孙检察长亲自带领我们前往甘肃,和当地检察机关一块,把救助金送到小晴手里,往返2200多公里,只用了40个小时。</p> <p class="ql-block"> 除了送钱,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小晴摆脱困境,让她尽快的好起来。我们不图什么,只想通过我们的行动告诉小晴,聊城不是她的伤心地,而是她的希望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