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新店一小防溺水美篇

新店一小赵东东

<p class="ql-block">  溺水事故一直是危害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夏季特别是夏季更是溺水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随着高温炎热天气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孩子喜欢到河边池塘嬉戏,这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防止中小学生溺水,各级政府、学校、家长煞费苦心,但依然防不胜防。目前正值汛期,持续高温天气,怎样才能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再次发生?</p> <p class="ql-block">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学校和家长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p> <p class="ql-block"> 6月11日下午,我们新店一小的田校长和王校长针对学校附近水域的分布情况,先后到白洮河、白桐干渠等地实地排查安全隐患,通过检查水域周边护栏、张贴防溺水宣传页、广播宣传、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防止溺亡事件的悲剧发生。</p> <p class="ql-block">  各班还利用了班会课开展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  家长方面</span></p><p class="ql-block"> 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责任!</p><p class="ql-block"> 鉴于溺亡事故大多是学生在离校或暑假发生的,故家长应高度重视对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工作,使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 教育部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号召家长教育孩子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六不”要求。我校在此提醒家长:不下水就不可能发生溺亡事故,家长必须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学生放学后、暑假期间不到水塘、河道等不安全水域“野泳”,真正做到“六不”要求。尤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教育和溺水防范。</p> <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朋友,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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