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接到《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通知,我校积极贯彻落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呼伦贝尔市教育局以及鄂温克旗教育局相关文件, 学校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课外读物进校园”领导管理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图书管理员老师、教导处成员、全体班主任为工作组成员,负责此项工作。</p><p class="ql-block">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管理制度》,针对学校推荐书目和管理职责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推荐书目每年由语文年组上报学校教导处学校审核,研究通过,向上级报备。 图书室主要负责购书渠道、书目内容的审核;各个班级的课外读物管理则由班主任进行具体管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