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教体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安全股刘德刚

<p class="ql-block"><b>尊敬的家长:</b></p><p class="ql-block"> <b>您好!</b></p><p class="ql-block"> <b>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很多的家庭带来了痛苦、不幸和灾难性的打击。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明天的希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结合近期各地连续发生的学生交通事故问题,学校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切实做好以下几点:</b></p><p class="ql-block"><b>交通安全</b></p><p class="ql-block"> 1.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p><p class="ql-block">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循交通法规。要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戏闹、赛车、撒把骑车、逆行和并行等,在路上行走或穿行马路要注意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p><p class="ql-block"> 3.家长应经常性地监督子女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校车”。</p><p class="ql-block"> 4.乘坐公交车和个体营运车辆的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拥挤,有序上车,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拥挤、抢座、打闹,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p><p class="ql-block"> 5.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保证学生安全,提倡低龄及路远学生由家长接送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或未满18周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到校上课。</p><p class="ql-block"> 6.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p><p class="ql-block"> 7.如发现有使用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有超员、超速等违章现象的车辆,希望您能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b>尊敬的家长,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b></p><p class="ql-block"> <b>感谢各位家长的鼎力配合。</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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