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为了全面贯彻党的“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落实国家的“双减”政策,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学生“五项管理”工作中需要家长配合做好的事项告知如下:</p> <p class="ql-block"> 一、关于手机管理</p><p class="ql-block"> 1.不要让孩子将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p><p class="ql-block"> 2.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如要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进行联系。</p><p class="ql-block"> 3.确有将手机或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需求的,须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学后归还。</p><p class="ql-block"> 4.请家长以身作则,不要当着孩子的面长时间玩手机,不要让孩子在家长时间玩手机或电子游戏,要避免孩子玩手机上瘾。</p> <p class="ql-block"> 二、关于睡眠管理</p><p class="ql-block"> 1.为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学校按上级规定,每天早读开始时间不早于8:20。请各位家长不要过早叫醒孩子,不要过早送孩子到学校(原则上不得早于7:30)</p><p class="ql-block"> 2.请督促孩子养成早睡的习惯,建议让孩子晚上9:20之前上床睡觉,以便让孩子白天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p><p class="ql-block"> 3.请每天早晚关注孩子的精神状态,并及时与班主任沟通。</p> <p class="ql-block"> 三、关于读物管理</p><p class="ql-block"> 1.学校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建立图书室,各班设立班级图书角,定期开展有益的读书活动。</p><p class="ql-block"> 2.学校将对孩子们带进校园的读物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理,以消除不良影响。也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工作,督促孩子不要将思想不健康的书刊带进校园。</p><p class="ql-block"> 3.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要重视课外读物的思想内容,购买符合孩子认知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思想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制止孩子阅读。</p><p class="ql-block"> 4.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并教育孩子爱护图书。</p> <p class="ql-block"> 四、关于作业管理</p><p class="ql-block"> 1.我校严格将严格按上级要求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倡导读书、学做家务、手工制作等综合性实践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各班要努力让孩子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巩固练习。</p><p class="ql-block"> 2.学校老师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批改书面家庭作业。</p><p class="ql-block"> 3.家长不要随意给孩子增加家庭作业,不要加重孩子的学业负担。</p> <p class="ql-block"> 五、关于体质健康管理</p><p class="ql-block">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p><p class="ql-block"> 2.学校定期开展科技文体艺术节等大型活动,让全体学生参与,在活动中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p><p class="ql-block"> 3.学校保障每天的眼保健操时间,定期组织孩子进行视力检查。家长在家里也要提醒孩子注意用眼卫生及读书姿势,避免近距离看电视和长时间玩手机。</p><p class="ql-block"> 4.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学校及时将孩子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反馈给家长。如果孩子有过敏体质或其它特殊体质,也请家长及时告知班主任。</p><p class="ql-block"> 5.家长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障居家锻炼时间。晴天可以进行户外活动,雨天可以进行跳绳、体操等室内活动。</p> <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成长为国之栋梁,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履行好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家校携手,加强孩子的“五项管理”,共同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新宁县芙蓉学校</p><p class="ql-block"> 2021年9月16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