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榆林市第十七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方案

榆林市第十七小学

为了规范招生秩序,保障片区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新生入学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br>一、招生对象<br> 2021年秋季小学入学对象原则上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br>二、招生原则<br>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严格审核入学资格,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分批录取,确保招生过程平稳有序。<br>三、招生计划及范围<br>  榆林市第十七小学位于柳营西路聚富巷1号,招收6个班、330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林大道沿榆阳区政府北门至火车道以东,保宁西路以南,文化路沿青山西路至建榆路再沿柳营西路至文化路以西,榆阳西路以北。 四、招生办法<br data-filtered="filtered"> 按照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分段录取的程序,首先分批录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户有房、有户无房(落户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之前)、有房无户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为烈士或因公牺牲警察的适龄儿童;其次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采取直接录取或随机派位等办法录取学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户无房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br data-filtered="filtered">五、招生规程<br data-filtered="filtered">(一)资格审查<br data-filtered="filtered">第一阶段:6月12日至6月13日。<br data-filtered="filtered">1、6月12日学校审核以下四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br data-filtered="filtered">(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2021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市第十七小学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核。<br data-filtered="filtered">(2)法定监护人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为烈士或因公牺牲警察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市第十七小学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核。<br data-filtered="filtered">(3)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均为榆阳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市第十七小学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核。<br data-filtered="filtered">(4)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市第十七小学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核。<br data-filtered="filtered">2、6月13日学校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市第十七小学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br data-filtered="filtered">第二阶段:6月26日至6月27日学校审核非榆阳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或网签商品房购房合同)、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市第十七小学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br data-filtered="filtered">(二)信息核对:每个阶段审核结束后,学校会同办事处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12日至16日内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中,方可进行网上报名。<br data-filtered="filtered">(三)网上报名:7月19日至7月28日,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19日0时开启,7月28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br data-filtered="filtered">(四)分段录取:<br data-filtered="filtered">第一阶段:8月23日至8月24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以下四种类型适龄儿童,如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按批次优先原则,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采用随机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br data-filtered="filtered">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br data-filtered="filtered">2. 法定监护人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为烈士或因公牺牲警察的适龄儿童。<br data-filtered="filtered">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但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br data-filtered="filtered">4.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br data-filtered="filtered">第二阶段:8月26至8月27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以下两种类型的适龄儿童。<br data-filtered="filtered">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br data-filtered="filtered">2.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与政府租购的公租房或廉租房者除外)。<br data-filtered="filtered">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8日上午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br data-filtered="filtered">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8月28日下午统一调配到城区或周边乡镇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br data-filtered="filtered">第四阶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务必于8月29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br data-filtered="filtered">六、注意事项<br data-filtered="filtered"> 1、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的家长,须提供《榆林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请到市民大厦一楼或不动产登记查询部门自助查询或在窗口办理);<div>  2、建议报名时携带智能手机,现场需扫码填表。</div><div><br data-filtered="filtered">附件:2021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div>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  扫描上方二维码</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r></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下载新生入学申请表</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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