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武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尹朝晖在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市消防大队、林业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团市委等7个党政机关,通过座谈、讲座、走访、讲座形式,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h1> <h1>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h1> <h1> “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有力保证,对于贯彻中央的改革要求,落实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排除外部对司法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h1> <h1> 尹朝晖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从“三个规定”出台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以及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方面,以生动的语言和鲜活的事例为各党政机关单位领导及中层干部进行了深刻、全面、系统地解读,为大家理清了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准确领会适用范围、规定情形及违规后果。</h1> <h1> 通过宣讲活动,提高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进一步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真正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