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频繁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学校、幼儿园、教师、家长已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受害群体,为了您和家人、亲友的财产安全,请您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p> <p class="ql-block"> 为了增强我园师幼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生活中避免诈骗事件的发生,乌市第十三幼儿园近期开展了“携手防诈骗,协力创平安”为主题的防诈骗宣传系列活动。</p> <p class="ql-block">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许多可趁之机。此次反诈骗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体师幼及家长的防骗意识和对网络诈骗的识别能力,增强了抵制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免疫力”,形成了全园人人防骗的防范格局,进一步筑牢了安全防火墙。</p> <p class="ql-block"> 幼儿园通过电子屏、班级群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体师幼、家长的防范网络诈骗安全意识。</p> <p class="ql-block"> 安全教育需要幼儿园、家庭的共同努力。在引导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教师和家长也应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此次防诈骗宣传,希望能增强老师和家长的安全教育能力,提高家长、幼儿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防诈骗技能。</p> <p class="ql-block"> 当您接到此类电话或信息,请勿轻信。如果发现上当受骗不要有侥幸心理,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报案。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要提高警惕,预防各路诈骗!其实,识别骗术并不难,今天再教大家几招3个“不要”</p><p class="ql-block">1.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p><p class="ql-block">2.多渠道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知识,增强防骗意识。</p><p class="ql-block">3.不得将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支付宝等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