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新区林坛镇中心校《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集中学习

林坛镇中心校

<p class="ql-block">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冀南新区文教体局的工作部署,6月1日上午,冀南新区林坛镇中心校,专题学习了《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心校全体人员参加。</p> <p class="ql-block">  张校长结合学校具体事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家很受触动;通过本次学习,使全体参会人员增强了法制安全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范围、各方职责和处理方式,有效提升了学校处理各种风险的能力。</p> <p class="ql-block">  本次学习从安全管理职责、校内安全管理、学校周边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逐条逐项进行了详细地解读。《条例》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学校欺凌、暴力防范与处理机制,将学校安全范畴扩展至校内及周边,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机制,规定学校在安全事故中依法不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对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员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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