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扫隐患,利剑出鞘保平安-----佛堂镇严厉打击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护航建党百年

佛堂镇综合监管中心

<p class="ql-block">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佛堂镇开展了“同心共创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平安大会战行动,各职能部门精细谋划,重拳出击,对涉安全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为建党百年平安大会战奠定坚实基础。</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综合监管中心在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时,发现义南工业园区某企业,自2021年2月起未将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如实记录,遂移交行政执法大队处理。后经查实,该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p> <p class="ql-block">  综合监管中心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渡磬南路某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要隐患有:车间所有消防通道被堵塞、消火栓被遮挡 电箱下堆货;法人和安管员均没有持证上岗;3、锅炉与微波炉放置在同一生产车间;4、无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现该企业已被停产整顿。</p> <p class="ql-block">  交管所会同交警、行政执法联合开展治理超载错时检查,持续做好公路污染整治,加强重载货运企业监管,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行动开展以来,共处罚涉嫌未取得危货道路运输资质从事非法运输车辆2台,处罚金额共计6万元;处罚路面污染车辆35起,处罚金额共计22000元。</p> <p class="ql-block">  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单位750余家,设备2602台,发现风险隐患47个,发出监察指令书14份,立案4起。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无相关资质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当场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证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一星期后,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10000元罚款。</p> <p class="ql-block">  6月是安全生产月,也是护航建党百年的关键时期,我镇各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大涉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清除事故隐患,确保我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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