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对于儿童的成长发育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充足的睡眠有助于孩子的脑发育,增强记忆力,确保孩子身心健康,幸福成长——我们要给孩子一个甜甜的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本溪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的文件精神,落实溪湖区教育局相关工作部署,溪湖区实验小学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睡眠管理,学习先行</h1> 学校先后召开班子会和全体教师会,贯彻学习《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本溪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完善制度 调整时间</h1> 为深入落实学生睡眠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学校经过班子会和班主任会研讨,制定了《溪湖区实验小学作息时间管理制度》,调整并重新颁布了《学生作息时间表》。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广泛宣传 问卷调查</h1> 学校面向家长和学生积极宣传睡眠管理相关要求,发送专题公众号《学校家庭共携手 “五项管理”促成长》,并开展了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目前睡眠的情况,调整学校睡眠管理工作。 学生就寝、起床时间调查数据图 学生睡眠时长调查数据图 家长对学校睡眠管理问卷回馈图(部分)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深入落实 贯彻执行</h1> 学校、教师、家长通力配合,深入贯彻落实睡眠工作要求。学校、教师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作业管理十要求”,减轻孩子家庭课业负担。1-2年级每天不布置书面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45分钟。5月31日起学校上课时间调整为每天8:20。家长认真配合,做到不额外给学生增加家庭作业负担,带领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结束时间不晚于8:20。同时,家长每天督促孩子按时就寝,为孩子营造良好睡眠环境。<br> 以上做法确保一二年级学生每晚8:00前不晚于9:00就寝,三、四、五、六年级学生每晚8:30前不晚于9:20就寝,保障孩子每天10小时的睡眠。<br> 送给孩子一个甜甜的梦,梦里有老师、家长的笑脸,有伙伴们的笑声,有快乐的玩耍……让学校睡眠管理,陪伴让孩子健康幸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