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临泽三中交通安全告知书

向增东

<h1>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数据统计和交通事故案例,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摩托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h1><p class="ql-block"><br></p> <h1>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上路</h1> <h1>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h1> <h1>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方便事小</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安全事大</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家长朋友们</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一定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让孩子远离危险</h1><p class="ql-block"><br></p>

周岁

交通事故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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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年满

未成年人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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