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2021年5月28日20时30分许,兴隆派出所接110指令,群众报警称:“兴隆镇兴隆新村一村民家中着火,火势很大,请求民警救援"。警情就是命令,兴隆派出所值班领导教导员彭炜、副所长郑亮亮带领民警王凯等人立即出警赶赴现场,迅速将该住户村民任某梅(女,72岁,五保户)及家中的两只羊从屋中救援至安全地带,同时立即组织村组干部、村警、周边群众拿来水管、水桶、铁铣等工具,接通水源,民警不顾危险,冲锋在最前面,冒着灸热的高温和烟雾进行灭火,经过40余分钟的不懈努力,终于将大火扑灭。经询问,火情系任某梅在院子羊圈清理焚烧杂草时将院中的柴草堆点燃,火情迅速蔓延,院中围墙上便是电线,且任某梅年龄大,腿脚不便,如火情继续扩大,后果不堪设想。</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由于兴隆派出所处置及时,火情迅速被民警扑灭,而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