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公益诉讼 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

明溪·胡坊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履行生态公益诉讼,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联动协作,依法保护河长规范履职,严厉打击危害河湖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和社会公益。5月26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到我镇开展生态公益诉讼机制走访工作。</p> <p class="ql-block">  座谈会上,一行人详细了解我镇河长制体系建设、制度建设、档案建设、宣传发动等情况。共同探讨河湖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持续强化河湖生态保护为目标,以公益诉讼网格化工作制度为抓手,致力稳定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我镇将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在公益诉讼、打击涉河违法犯罪行为、修复水生态等方面深度合作,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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