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提升监管质效,5月27日,涧东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 党工委委员刘强到现场督导并点验社区矫正对象,告诫矫正对象一定要珍惜当下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积极改造,不辜负政府和社会的包容、帮教人员及家人的期望,确保平稳度过矫正期。 司法所所长张赞红传达了《灵宝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建党100周年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规定遵守情况,着重强调了手机定位、生物验证、电话汇报等规定。 <p class="ql-block"> 新入矫对象周某、李某结合各自涉及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剖根思源,分析了犯罪原因及犯罪经过,分享了入矫以来的感悟和对未来的打算,呼吁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以其为鉴,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加强学法,擦亮双眼,明辨是非,强化自我约束,千万不可贪图小利轻信他人或因为自己被骗就去骗别人,而做出危害社会又不利于自己和家庭的事情,从而悔恨终生。</p> 随后,张所长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概念、制定该罪的背景解释、构成要件、法律依据及其量刑标准等方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学习,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电信诈骗深藏生活中,诈骗方式多种多样,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牢记“不听、不信、不贪、不转账、不汇款”原则、不轻易将自己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资料告知他人、遇到可疑情况和疑似诈骗电话时要多番查问,切勿盲目听从的同时,一定要加大预防电诈的宣传,带动周围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编织全民防骗安全网,全力护好血汗钱,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氛围。 最后,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填写灵宝市行政执法(审批)队伍教育整顿“大走访”活动记录表和参与灵宝市行政执法(审批)教育整顿网络调查问卷答题等方式,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评价,征求社区矫正对象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思想生活动态,以便针对性开展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矫正质量。 学习教育结束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七楼会议室、活动室及楼梯的卫生进行了打扫。 (供稿:司法所) 编辑:南茜萍<br>审核: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