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11年10月17日,是年轻气盛的刘某某人生旅途中最昏暗的一天。因自己的愚昧无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附加罚金三万元,羁押在陕西省崔家沟监狱,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从此过上了漫长的牢狱生活。服刑期间,刘某某重新审视了自己,决定痛改前非,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根据他在狱中的个人表现情况,获得了多次减刑机会,实际执行刑期9年9个月。</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2021年2月26日,刘某某刑满释放,在三桥司法所办理完成安置帮教手续后,满怀希望的他开始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为积极地融入社会大家庭做足了准备。直到劳动节前夕,据刘某某母亲反映,一件棘手的事情使还在努力适应新环境的他又萌生了报复社会的想法,三桥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介入调查,协调其母亲和家属时刻紧盯刘某某的日常动态,不定时为他做心理辅导,稳住他的心态。在与刘某某沟通过程中得知,因他本人掌握开大车的技能,为了能自己赚钱补贴家用,需要重新考取驾照,但曾经有过吸毒史,导致驾校报名不能成功,期间咨询了多个部门处理此事,结果并不能如愿,气急败坏的他认为社会不会关心犯过罪的人群,想用自己的双手为社会做贡献仍重重受阻,便说出了报复社会的过激言语。</span></p> <p class="ql-block"> 针对此事,三桥司法所就安置帮教对象出现的问题立即向沣东新城司法局上报情况,先后联络了<span style="font-size: 18px;">蓝田强戒所、三桥派出所和辖区各驾校了解情况和寻求解决办法;</span>沣东新城司法局先后协调联系了西咸新区司法局、公安沣东新城分局和沣东新城交巡警大队,询问相关政策,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p> <p class="ql-block">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历了半个多月的沟通协调,最终刘某某报考驾照的难题得以解决。在通知到本人的那一刻使他喜出望外,对我们共同付出的努力和帮助表示无尽的感激。5月20日,刘某某在三桥某驾校顺利报考成功,使走进阴霾的他重新燃起了生活希望。</p> <p class="ql-block"> 5月25日,刘某某和他的母亲共同到司法所送来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感谢锦旗,并表示一定用自己的双手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时刻警示自己,常怀感恩之心,书写自己人生道路新篇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