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越成长】“声”入党史故事,心向伟大征程•111班亲子党史故事宣讲之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

实验园向阳班

<p class="ql-block">  “声”入党史故事,心向伟大征程;争做悦美少年,逐梦精彩人生!津南区实验小学一年级11班的孩子们积极开展“学党史,讲党史”系列活动,旨在“以讲促学,以学促进,以进促成长”,为建党百年献礼,为精彩人生奠基!</p> <p class="ql-block">本期宣讲内容: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p> <p class="ql-block"> 宣讲员:王嘉锐和姐姐</p> <p class="ql-block">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b>江西瑞金</b>召开。早在1930年1月上旬,共产国际远东局就向中共中央提议召开“全国各苏区代表大会”。1930年5月23日召开的全国苏代会主席团会议作出一项决议:在1930年11月7日召开中国工农兵会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以集中革命的指挥力量,统一全国各苏区的政权和法令。但是由于环境险恶,“一苏大会”筹备工作一度停顿,召开时间一再延期。而共产国际对此甚感不悦,不断敦促尽快召开“一苏大会”,远东局直接起草大会主要法律文件。在共产国际的敦促下,中共中央作了充分准备,于1931年9月20日作出决议,“在十月革命节正式成立苏维埃全国临时中央政府”,各苏区届时选派代表参加中央苏区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p> <p class="ql-block">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称呼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全苏一大”及大会闭幕后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土地法、劳动法、苏维埃组织法、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红军决议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外宣言、抗日宣言、少数民族问题决议案、红军优待条例、婚姻条例等法律、法令、条例、文件,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人民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等机构。</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60, 60, 61);">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和决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其他大私有者的土地。为没收和分配土地有一个统一的制度起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基本农民群众与革命发展前途的利益之基础上,采取土地法令,作为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好的保障。</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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