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 践行动——大兴安岭人民银行与大兴安岭人民检察院签署反洗钱合作备忘录

大兴安岭反洗钱

<p class="ql-block">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5月24日下午,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举办反洗钱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工会主任季强同志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副检察长张海斌同志出席仪式并签署《反洗钱合作备忘录》。</p> <p class="ql-block">  签约仪式结束之后,双方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反洗钱工作座谈会。会上,季强主任通报了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指出本次签约标志着大兴安岭地区反洗钱合作再上新台阶,对进一步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惩治洗钱犯罪与自洗钱犯罪的合力具有重要意义。张海斌副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与银行系统在协作打击洗钱犯罪上有着优良的传统,银行账户信息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是检察机关查办洗钱犯罪重要的手段,希望与人民银行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良好的检银关系,共同致力于打击洗钱犯罪。</p> <p class="ql-block">  此次反洗钱合作备忘录的签订达成如下共识:</p><p class="ql-block"> 一是明确合作原则。双方本着“打防结合、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反洗钱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形成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p><p class="ql-block">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责。两单位要立足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反洗钱相关职责。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洗钱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洗钱犯罪案件。检察院负责督办、指导洗钱犯罪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洗钱及其上游犯罪。</p><p class="ql-block"> 三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双方在大兴安岭地区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下,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对掌握的洗钱案件信息及时通报给对方。</p><p class="ql-block"> 四是建立反洗钱宣传培训协作机制。双方通过合作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共同提高反洗钱理论水平,提升辖区反洗钱宣传氛围。</p><p class="ql-block"> 反洗钱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推动大兴安岭辖区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人民银行和检察院两个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为维护辖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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