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b></p> <p class="ql-block"> 多年来,我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版本不少,为便于学习宪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概略了解宪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的基本情况,今“以物述史”,供大家一起学习参考。</p> <p class="ql-block"> 上图是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现行宪法简装本,法律岀版社2018年3月第一版印刷(最新修正版宪法)</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一、我国宪法基本概述</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一)什么是宪法?</b></p><p class="ql-block">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p><p class="ql-block"> 从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通过了起到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並制定了一系列基本政策,描绘了建设新中国的宏伟蓝图。到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通过的第一部“五四宪法”,经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七五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七八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正通过的“八二宪法”,是从制定到修改变化最大的四部宪法。</p><p class="ql-block"> 下图是 现行“八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改公告目录。</p> <p class="ql-block"> 这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法制岀版社岀版的中英文对照版本</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二)、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作用</b></p><p class="ql-block">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p><p class="ql-block">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p><p class="ql-block">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p><p class="ql-block">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保障</p><p class="ql-block">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p> <p class="ql-block"> 下图:中共中央党校在党的十五大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1999年3月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的内容写进宪法序言,于1999年11月编印的《宪法学》函授教材。</p> <p class="ql-block"><b>( 三)、宪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b></p><p class="ql-block">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是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四)、宪法的基本价值</b></p><p class="ql-block">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于的权力。</p><p class="ql-block"><b> 保障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b></p><p class="ql-block"> 1、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p><p class="ql-block"> 2、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二、我国宪法发展简史</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span class="ql-cursor"></span></b><b style="font-size:20px;">(一)、清末</b></p><p class="ql-block">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11年《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岀台的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二)、民国</b></p><p class="ql-block">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随后还有“天坛宪草”、“袁记约法”、“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以及人民革命根据地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三)、新中国</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8px;">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b></p><p class="ql-block">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以前的建国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具有正当性和最高权威性,或者说,实际上发挥着正式宪法的功能。其主要内容是:</p><p class="ql-block"> 第一、规定了新中国的性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p><p class="ql-block"> 第二、规定了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权组织形式。</p><p class="ql-block"> 第三、规定了新中国在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p><p class="ql-block"> 第四、规定了人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等。</p> <p class="ql-block"> 下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p> <p class="ql-block"> 下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2年印刷版</p> <p class="ql-block"><b> 2、1954年宪法</b></p><p class="ql-block"> 进入1954年全国人民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p><p class="ql-block"> 下图:我集藏的1954年6月4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翻印的“宪法草案”初稿的修改意见</p> <p class="ql-block"> 下图:我集藏的1954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委员会提岀的宪法草案初稿</p> <p class="ql-block"> 下图:我集藏的1954年6月8曰中共西北局办公厅翻印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对于宪法草案(初稿)的修改意见。</p> <p class="ql-block"> 下图:我集藏的1954年6月8日中共西北局办公厅翻印的宪法草案座谈会各组召集人联席会议,对于宪法草案(初稿)的修改意见。</p> <p class="ql-block"> 1954年的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于1954年9月20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不含序言,共四章一百零六条。</p><p class="ql-block"> 下图为我收藏的1954年9月第一版,11月人民岀版社岀版发行的绸面封皮宪法精装合订本</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新中国首部具有基石意义的宪法法律</span></p> <p class="ql-block">下图: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四宪法”首页</p> <p class="ql-block">下图: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词</p> <p class="ql-block"> 下图: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p> <p class="ql-block"> 1954年宪法,无论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为我国以后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p> <p class="ql-block"> 下图:我集藏的1954年9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出版社第一版,华东人民岀版社1954.9重印简装本</p> <p class="ql-block">下图: 1954年宪法简装本首页</p> <p class="ql-block"> 下图:我收藏的“ 五四宪法”精装和平装本。20世纪50年代后期,由于人为干扰,这部宪法的实施逐渐造到淡化,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作用。</p> <p class="ql-block"><b> 3、1975年宪法</b></p><p class="ql-block">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通过的这部宪法,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具有明显的政治象征意义,所以实施时间很短。</p> <p class="ql-block"> 上图是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由张春桥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通过的宪法不含序言,只有四章三十条。</p> <p class="ql-block"> 上图:我集藏的1975年1月人民岀版社第一版紫绸封面宪法与修改报告合订本。</p><p class="ql-block"> 1975年四届人大通过的宪法只具有政治象征意义,它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但与1954年宪法相比,它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一次倒退。</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下图:1975年宪法第一版甘肃人民岀版社重印红色简装本</p> <p class="ql-block">上图:左1954年宪法、右1978年宪法精装合订本</p> <p class="ql-block"><b> 4、1978年宪法</b></p><p class="ql-block"> 下图是我集到的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3月人民岀版社第一版精装绸面合订本,用料和外形尺寸完全与“54版”宪法合订本一样,只是“54版”宪法为繁体字竖排左开本,“78版”宪法为简体字横排右开本。</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1978年宪法取消了1975年宪法关于“全面专政”的规定,反映了人民要求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强烈愿望,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对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分清,所以,1978年宪法也没有完全摆脱“左”的影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也是一部不完善的“过渡性”宪法。</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下图为1978年宪法目录,不含序言共四章五节六十条</p> <p class="ql-block"><b> 5、1982年宪法</b></p> <p class="ql-block">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四章七节一百三十八条组成。</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走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指南和保障。</b></p> <p class="ql-block"> 下图:1982年宪法首页目录</p> <p class="ql-block"> 下图:我集藏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4月印刷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页目录中英文对照版本。</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三、我国现行宪法修改历程</b></p><p class="ql-block">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需要,分別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改。</p><p class="ql-block"> 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岀:“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岀宪法修改的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p><p class="ql-block"> 根据上述规定和以往修宪实践,宪法修改分为两个阶段:</p><p class="ql-block"> 第一阶段,党中央提岀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决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p><p class="ql-block"> 第二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讨论,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一)1988年宪法修正案</b></p><p class="ql-block">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主要内容:</p><p class="ql-block"> —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p><p class="ql-block"> —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p> <p class="ql-block"> 下图: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肯定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确立了我国新的土地使用制度。</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二)、1993年宪法修正案</b></p><p class="ql-block">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主要内容:见下图</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修改的主要内容: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宪法序言。</p><p class="ql-block"> “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国营经济”、“国营企业”。</p><p class="ql-block"> 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p><p class="ql-block"> 将县级人大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等。</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三)、1999年宪法修正案</b></p><p class="ql-block"> 1999年3月15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主要内容,见下图:</p> <p class="ql-block">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p><p class="ql-block"> 将“邓小平理论”的内容写进宪法序言。</p><p class="ql-block"> 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p><p class="ql-block"> 明确“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p><p class="ql-block"> 修改了我国农村生产经营制度,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p><p class="ql-block"> 增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p><p class="ql-block"> 将宪法第二十八条“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四)2004年宪法修正案</b></p><p class="ql-block">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正案的主要内容,见下图:</p> <p class="ql-block">下图是法律岀版社印刷2004年宪法简装本</p> <p class="ql-block">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p><p class="ql-block">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p><p class="ql-block"> 在宪法序言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p><p class="ql-block"> 将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p><p class="ql-block"> 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p><p class="ql-block">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p><p class="ql-block"> 将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修改为“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p><p class="ql-block"> 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戒严的决定权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决定权”,相应地,国家主席对戒严的宣布权也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宣布权”。</p><p class="ql-block"> 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p><p class="ql-block"> 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p> <p class="ql-block"> 下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2004年3月法律出版社第4版简装本红色背面</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五)、2018年宪法修正案</b></p> <p class="ql-block">下图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目录</p> <p class="ql-block">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于1月29日至30日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讨论了中央修宪建议,一致认为中央修宪建议是成熟的,一致赞同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中央修宪建议为基础,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经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最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p> <p class="ql-block"><b> 2018年宪法修正案具体修改的内容</b></p><p class="ql-block"> 1、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在宪法中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一起,确立其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主义。</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2、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3、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p> <p class="ql-block">下图为印有宣誓誓词的便携珍藏夲现行宪法,中国法制岀版社2018年3月第一版,2019年11月第15次印刷</p> <p class="ql-block"> 4、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作这些修改,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更加完整。</p> <p class="ql-block"> 5、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p> <p class="ql-block"> 6、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p><p class="ql-block"> 在宪法序言中“…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p> <p class="ql-block">下图:2018年3月11日修正版宪法</p> <p class="ql-block"> 7、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p><p class="ql-block"> 在宪法“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p> <p class="ql-block"> 8、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p> <p class="ql-block"> 9、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与党章对党的总书记、党的中央军委主席没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这样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p> <p class="ql-block">下图是2006年2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印刷的宪法和党章合订便携珍藏本</p> <p class="ql-block"> 10、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设区的市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制定体现本行政区域实际上的地方性法规,更为有效地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规范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p> <p class="ql-block"> 11、增加有关监督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反映了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的新变化以及工作的新要求。</p> <p class="ql-block"> 下图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便携珍藏版中国法制岀版社2019年11月15次印刷</p> <p class="ql-block"> 作上述修改,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p> <p class="ql-block"> 下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含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版国旗法、国徽法,以及2017年10月1日 起施行的国歌法。中国法制岀版社2020年10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p> <p class="ql-block"> 下图:2020年10月17日第二次修正版国旗法</p> <p class="ql-block"> 下图:2020年10月17日第二次修正版国徽法</p> <p class="ql-block">注:篇中《宪法》版本册子全部为编者实物收藏品。</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2px;"> 谢谢到访欣赏!</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2px;"> 欢迎补充指正!</b></p><p class="ql-block">(2021年5月15日初编宪法美篇)</p> <p class="ql-block">老王早上好!</p><p class="ql-block"> 又到“国家宪法日”了。2021年5月疫情期间,待家无聊,就把我几十年收集的三大系列藏品,即:《中国共产党党章》、《共产党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各种版本,进行了翻拍并制作成美篇,以便于随时翻阅和学习解读。虽说藏品稀缺版本还不多,但基本收集全了,而且编辑制作了三部美篇,在“庆祝建党百年”前通过了审核,正式发表与好友们见面了。但不久“党章”这一集要求修改并删除“9 一13”大的大部分图片和解读内容,只可留印刷版本样式。我为了方便了解藏品的来龙去脉,沒有再修改删除,即给岀“仅自己可见”的指令,所以不能再传阅了!</p><p class="ql-block"> 中国人比较现实,习惯了听领导怎么说的,不太注意法规是怎么定的。当人们喜欢学习掌握法规条文时,社会就又进步了!</p><p class="ql-block"> 今把“宪法”集转发你,供闲暇时翻阅并给予指正!</p><p class="ql-block"> 阎占川 2023.12.4</p> <p class="ql-block">司令早上好!</p><p class="ql-block"> 再一次被您的学习钻研精神所感动。我先粗略地看了一遍,从而对我国根本大法的历史沿革、脉络梗概有了新的认知,平时听领导的、听喉舌的听惯了,母法在头脑中似有似无。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还得先从学习做起呀!</p><p class="ql-block"> 回头我再细细拜读和领会!</p><p class="ql-block"> 王永兴</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 (酒泉军分区政治部原副主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 二O二三年十二月四日</span></p> <p class="ql-block"><b>@秦山渭水 谢谢老兄夸奖!</b></p><p class="ql-block"> 疫情期间闲居在家,我把多年收集的“党章“、“宪法”和“宣言”三大系列版本进行了整理,并学着制作成美篇。“宪法”集,基本以时间为序,对每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作了个简述,今天是“宪法日”就发大家看看,不妥之处请首长和战友们指正!</p><p class="ql-block"> 阎占川 2023.12.4</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阎占川 主题突出,脉络清晰,收藏、研究,很有意义!向您学习!</p><p class="ql-block"> 秦山渭山( 巨涛 )</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原兰州军区司令部炮兵部地炮处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5px;">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五日上午</span></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阎占川 在“ 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强][强][强]</p><p class="ql-block"> 老战友 马宏林 12.5</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