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5月18日上午,乌海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聘请自治区语委学术委员会委员、汉语言文学教授曾米鲁对我区两所中小学(乌达区团结路小学、北师大乌海附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创建工作进行前期评估指导,听取了我区两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乌海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房艳红科长一行人全程参与此次评估指导工作。</p> <p class="ql-block"> 本次评估指导工作分为四组,分别是资料组、环境组、听课组和座谈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材料、实地检查环境创设、教师座谈、进班听课等形式,对我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地检查指导。</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1.听取汇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2.查看档案材料</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3.实地检查环境创设</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4.座谈及教师调查问卷</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5.深入课堂</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6.反馈意见</p> <p class="ql-block"> 在认真听取汇报、了解相关情况后,曾米鲁教授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评价,并要求学校将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融入各项工作中,提高文化自信和文化软实力,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典型做法,为其它各校提供借鉴。同时希望进一步探索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相融合的有效途径,不断夯实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基础。</p><p class="ql-block"> 乌达区教育局将以此次评估指导作为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起点,继续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持久地渗透到我区各学校(园)工作的方方面面,让“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读经典书,做文明人”的理念深入全区师生心中;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力争使我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