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从孩子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作为父母,您就义无反顾承担起了孩子的养育者和引路人的角色,憧憬着孩子能成长为一个懂感恩、能担责、有作为的优秀人才。同时,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您的教育理念和教养方式决定着孩子的未来和命运,您在孩子面前的行为举止,对孩子的影响极为深远。要想培养优秀的孩子,我们首先要成为合格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合格家长不是天生的,需要不断学习。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和孩子共成长!</p> <p class="ql-block"> 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教育日,5月10日-16日为“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促进“三教”结合,实现教育角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p> <p class="ql-block"> 新路湾小学一直致力于以家庭为基础、以学校为主体、以社会为平台,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模式。</p> <p class="ql-block"> 学生家长们收看了由遂昌中学徐美萍老师做的《孩子情绪管理,你可以这样做》的家庭教育讲座。</p> <p class="ql-block">家庭教育宣传周小贴士:</p><p class="ql-block"> 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p><p class="ql-block"> 父母应当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引导、陪伴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p><p class="ql-block"> 父母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下列行为:旷课、校园欺凌、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吸烟、饮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观看、阅读、收听、收集或者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等内容的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加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商业活动;其他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p> <p class="ql-block">家是第一所学校,也是永远的学校。</p><p class="ql-block">父母是孩子的镜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p><p class="ql-block">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p><p class="ql-block">家长们切记</p><p class="ql-block">多沟通,善倾听,</p><p class="ql-block">多学习,做榜样,</p><p class="ql-block">陪伴孩子健康快乐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