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管理,切实保障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落实和学校食堂管理到位,盐津县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李顺玺、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朱敏、县纪检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组组长罗卓丽组织营养办、计财股相关人员对全县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进行审计检查。</p> <p class="ql-block"> 全县共抽查了46所中小学,检查组到各乡镇中小学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此次检查主要针对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程序、营养餐相关管理台账、信息公示、食品安全、教师陪餐及家委会参加营养餐管理工作、营养餐资金使用等情况为重点,检查方式为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等。各校负责人表态将积极配合检查,虚心听取指导意见并及时整改。</p> <p class="ql-block"> 春季学期是流行病和传染病高发的季节,加上2020年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组听取各校工作开展情况后,实地检查了食堂操作间、储藏室、留样柜等各个环节,并对2020年营养餐食品采购、学生食谱、采购出入库台帐、公示等环节的档案资料进行详细检查,计财股对学校营养餐补助资金的使用、支出情况的账目进行核查。</p> <p class="ql-block"> 检查人员对于各校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是严格按照营养改善计划“1345管理流程”操作,采购程序、招投标合同、质量安全协议等资料存档备查,及时索证索票,责任到人。二是规范记账,做到既有总账又有明细,杜绝以各种形式、各种理由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发生;三是建全膳食委员会制度,积极参与询价、采购、验收等日常管理和监管;四是学校加大监管力度,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坚决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保证师生健康安全。</p><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大范围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各中小学学生营养餐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一项惠民工程和阳光工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