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携手,尽“膳”尽美 ——古城镇中心小学召开学校膳食工作委员会

时过境迁

<h1>   为了全面落实洛南县科教体局营养改善计划暨后勤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小学生们健康成长,5月12日晚,古城镇中心小学组织一至六年级的84名学生家长代表,在学校多媒体教室召开了学校膳食工作委员会。</h1> <h1>  主管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副校长何冰对前来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各位家长长期以来对学校膳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h1> <h1>  为了让广大家长们更加深入了解学校食堂管理情况,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加工的王鹏同志分别从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原料的配送、食材的加工、食物的留样、饭菜的质量、餐具的消毒、食谱的制订等方面向各位家长做了全方位介绍。就家长们比较关心的用餐问题,何校长作了细致全面、详实具体的解答,对于家长们提出的有益建议,何校长表示会积极吸纳,并在今后食堂管理过程中加以完善,不断提升饭菜质量,确保促进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水平有益学生身体正常发育。</h1> <h1>   何冰对家长膳食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学校食堂的现状和下一步的工作做了规划介绍,并组织家长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了古城镇中心小学膳食委员会。</h1> <h1>   为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民主、公开、透明,进一步改善食堂营养状况,提高学生用餐质量。根据中省市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规定和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古城镇中心小学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自主经营,确保让学生吃上“安全、营养、可口、质量”的营养午餐。采用“4+X”的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即学校为在校期间学生每天提供中午一顿营养餐,国家每顿补助4元,超出部分X由家长自行负担。具体操作由家长膳食委员会监督执行上级确定的营养餐伙食标准,食材费用等同市场价格实核实算,具体收费标准以膳食家长委员会最终核算为准。</h1> <h1>  何冰强调:膳食委员会将代表广大家长、师生,积极配合学校监督管理食堂膳食工作,服务广大学生,及时对家长反馈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讨论,正确采纳,确保学生饭菜优质足量,安全营养,共同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h1><h1><br></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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