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前教育管理,依法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根据《江西省幼儿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赣教督办字〔2017〕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幼教股、督导室、安稳办、各片区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小组,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对坊楼镇中心幼儿园办学行为进行督导评估。</p><p class="ql-block"> 督导评估小组对我园的环境创设、区角活动、厨房操作间等等教育活动场所及设施都进行了督导评估工作。</p> <p class="ql-block"> 接下来,督导评估小组开始了对我们所有文字资料的查阅评估。</p> <p class="ql-block"> 领导们对我园的档案编辑管理、园所卫生环境、教师团队的整体素质、凝聚力等给予高度赞扬,同时也对我园在未来规划和保教活动等方面提出很多宝贵性的意见👍️👍️👍️</p> <p class="ql-block">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加大力度,积极寻求改进途径,要以饱满的热情,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与时俱进,要以神圣的教育使命感来鞭策自己,努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