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超化派出所 法治进校园

大脸猫不爱吃鱼

<h3>  为加强我校学生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知法、懂法、用法,下午超化派出所段所长专门来我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座。</h3> <h3> 段所长首先从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这个问题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告诉学生们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正当权益。<br> 被狗咬伤怎么办呢?这个看似是医学类的问题,中间却潜藏着法律责任,除了常规的及时接种疫苗之外,动物饲养人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br> 遇到校园暴力怎么办呢?段所长结合学生刘某敲诈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例,详细说明了即使是未成年人犯罪最终也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遇到抢劫等校园暴力,首先应该表明态度坚决拒绝,并迅速离开,采取报警,大声呼救等措施,万不可屈服纵容。<br> 段所长也列举了未成年人禁止做的事情,有: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出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为广大学生不可为之事做出了告诫。<br>  同时,段所长也总结了一些有可能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征,如:精神上迷惘空虚、不思学习、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逞强霸道、不思进取、心理偏执、处事怪异、愚昧无知、目无法纪、缺少法制观念等,为有这些行为的学生敲响了警钟。<br>  </h3> <h3>  当代中小学生应该学习哪些法律?对于这个问题,段所长也给出了解答,16周岁以上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必须学习《刑法》相关法律,14-16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属于治安责任年龄,因此有必要学习《治安管理条例》,此外还需了解有关民法有关法律条款。</h3> <h3>  针对犯罪,加强自我防范,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也非常的重要。我们要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树立自尊、自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如若收到非法侵害,及时向父母、老师或成年人报告,也可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案,绝对不能私自解决,以暴制暴。<br>  另外还普及了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者,同样需要负法律责任。</h3> <h3>  段所长还给同学们普及了有关防溺水安全教育和防电信诈骗的知识,如严禁到江河、池塘、水库、水井等地方游泳,如果发现有人落水不能擅自营救,应大声呼救等。关于网络诈骗,要提防远程指挥转账打款、搜集微信账号实施诈骗、网络刷单、游戏刷单、冒充客服退款、冒充熟人诈骗等方式,保护自己及家人的财产安全。</h3> <h3>  最后,由周校长做总结发言,周校长指出,要时刻警惕自己行为,否则有可能发展成为罪犯,会记入个人档案,成为终生污点。并且要运用好法制法律知识,用正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为违法犯罪只有1次和无限次的区别。并用一句话结束今天的法制讲座:坚持正义,正义终将战胜邪恶!</h3>

所长

违法犯罪

诈骗

法律责任

学生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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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正义

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