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跳桥轻生 路政瞬间拉回

交通运输执法准二大队

<p class="ql-block">  5月7日夜间,塔哈拉川大桥一名妇女欲跳桥轻生,被巡查的路政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后,经过劝导从而避免了一起悲剧的发生,及时救助危难的群众,守护辖区道路的安全。 </p><p class="ql-block"> 事发2021年5月7日晚上19时40分左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准旗第一大队G18荣乌中队执法人员王海生、王鹏在例行巡查,巡查在S31城大高速薛家湾至大路方向K102+100M塔哈拉川大桥时,突然发现大桥护栏上有两个小孩拽着一名妇女衣服喊着妈妈妈....不要不要...快救救我妈...。</p><p class="ql-block"> 两名执法人员立即下车跑过去把正在跳桥的妇女从大桥护栏上拉了下来,并强拉到了执法车内,该妇女见到路政员后,也不说话,一直在哭,情绪非常不稳定。通过简单询问后,执法人员将该妇女及两个孩子安全送出了荣乌高速公路薛家湾收费站,交到了巡警执勤点正在值班的巡警人员,并联系到了该妇女家属,及时通知家属过来。</p><p class="ql-block"> 据了解,该妇女今年45岁,清水河县人,因家庭矛盾、生活压力大难以承受,情绪失控,便有了带着两个孩子跳桥轻生的念头。经过两名执法人员及执勤点民警近半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安抚,女子情绪逐渐稳定,放弃了轻生的念头跟其家属返回家中。</p><p class="ql-block"> 21时30分,路政巡查人员放心的离开了巡警执勤点,又继续回到管辖路段执行巡查任务。</p><p class="ql-block"> 在危急时刻,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路政人员将轻生妇女从生死线上拽回来,为暖心的公路卫士点赞👍!!!</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温馨提示:生命只有一次、无法重来、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失意,做出让自己和亲人后悔的事情!</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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