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教阶段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小学德育处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义务教育阶段:</b>所有在校学生全部享受“两免”(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9]867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小学年生均500元,初中年生均625元,小学每学期生均250元,初中每学期生均312.5元。</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社会资助类:</b>为资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助力贫困学子更好地成长成才,市人民武装部于2019年在市教育局设立“戎爱”助学金。戎爱助学金主要用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发放以及其他教育阶段因突发状况(因病、因灾等)致贫家庭学生的临时救助。(以上学生均需在校、注册学籍)。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增加。</p>

学生

家庭

困难

资助

义务教育

助学金

阶段

生均

每学期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