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会议召开</b><br>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正式代表1936名,代表全国4600多万党员。大会批准了赵紫阳代表中央委员会作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修正了党章的部分条文,选举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br> <div><b>会议主要内容</b></div>十三大的突出贡献,是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完整地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大会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基本依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br>大会对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作了进一步阐述,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制基础不同。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br>大会还提出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br> <b>历史意义</b><br><div>党的十三大高度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意义,强调指出: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继找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之后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大会还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辟新道路的历史经验作了初步概括,并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方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作了归纳,从而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比较清晰的轮廓。<br></div>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文:金春玉</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审核:王红梅</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