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高州市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高教〔2021〕113号)工作要求,针对近期外地发生幼儿园伤害事件,大井镇大井中心学校提请大井镇政府,协调大井镇派出所、南塘交警中队等部门,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在大井镇江可伯文化活动中心召开大井镇幼儿园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和校车驾驶员培训,并对全镇幼儿园校车进行安全大检查。全镇幼儿园园长和校车驾驶员都参加了这次会议。</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会议由大井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陈伟同志主持,各部门领导作了相关工作要求。南塘交警中队队长刘祖南同志结合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典型的例子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告诫在座的校车驾驶员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一切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大井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梁金福同志从最近发生的广西幼儿园伤害事件为切入点,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警醒各园长要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联系实际,对幼儿园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安保配置、物防和技防提出了严格要求。</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分管安全生产的大井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黄兵同志充分肯定了前两位同志的发言,再次强调校车安全和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外,还要求各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大井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陈伟同志要求全体园长和校车驾驶员认真贯彻三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不断增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进一步部门联动,持续增强幼儿园安全整治的严格化和常态化。</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接着,由大井镇派出所警员和中心学校班子成员、中心幼儿园班子成员联合组成校车安全检查工作队,分四组对全镇幼儿园22辆校车的资质、行驶路线、驾驶员、车辆、安全设施及相关档案资料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通过本次会议,各园长增强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了对校园安全防范和校车安全的管理水平,校车驾驶员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要谨慎驾驶、文明驾驶,树立起以孩子的安全为中心,一切为了孩子服务的安全理念。</b></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编辑:梁翠红</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审核:大井中心学校</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签发:陈伟</span></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