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本身就是选择与利用

马称华

摄影是在快门开合的瞬间进行的,仿佛是器材的运作替代了心理的运作。其实摄影也同样是内心对影像的一种选择,取景构图等是对空间的联想与选择,瞬间的选取则是对时间的联想与选择。摄影就是在不断的选择和框取自己所需的外观,并用其影像来完成自己的进化。每个影像的获取者都有深植于其心的基因密码,这种密码就叫做“艺术风格”。如果说艺术风格是一种时代风格、民族风格与个人性格的交合体,那么个人性格、时代精神和民族特征是决定个人、时代和民族艺术风格的条件。 路德维格·里克特在其回忆录中曾写道:里克特和另外三个画家朋友去画当地的风景,并约定全都一丝不苟地严格按照自然作画,主题也都一致。然而最后画出来的却是四幅完全不同的风景画。这种区别就如他们四个人的个性一样明显不同。里克特因而得出结论: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客观视觉” 。这其实还只是感受与表达过程中最表层的现象,而隐匿于背后的心灵奥秘,就不是那么可以轻易观察得到的了。首先,当我们看到某一事物的时候:无论是眼睛直接看到的,还是眼睛通过相机的取最器看到的,我们的心理就已经发生作用了。如震惊、新奇、惶恐或赏心悦目等感受,以及恐惧、厌恶、激动抑或喜爱、陶治等情绪......。所以排除了心理因素的“客观”观看根本就是不存在的。真正的观看,不是从眼球到视觉神经的简单传达,而是源自心灵的整体性的感受。所谓“真实感”与“客观性” ,其实只是与人们共同感受与认知中被视为是“共识”的部分有关, “客观”代表的是共识性体验中的最大公约数。然而有趣的是,作为人所共知的“客观”往往是平庸而无趣的,而且也并不是人们关注的对象。人们更感兴趣并竭力探寻的,其实是人所不知的“客观”。所以“真实”的幻觉并不源于去获得这个“客观”的最大公约数,而是通过这个最大公约数去激活那些被人们忽略或压抑了的潜在共识,于是内心中的某种独特感受被唤醒了…这其实也正是所谓“刺点"的奥秘所在。 摄影本身又是被利用的对象。摄影从诞生那天去就没有逃脱被利用的命运,各色人等利用有些照片的多义性,肆意的涂抹着人类的智商和良知,以对自己最大效用的功能来掌握话语权。1930年到1938年间,约翰·哈特费尔德将自己的政治主张拼贴进摄影蒙太奇作品中。他为德国共产党机关报《劳动者图片报》(AIZ)制作了237幅摄影蒙太奇作品,以打碎、拼贴等娴熟技艺,讽刺、揭露、攻击希特勒、纳粹及其支持者。这些照片冲击力和说服力强烈,具有触目惊心的观感与政治意味。 人在视觉上的“注意” ,既是心理现象,又是文化现象。上古先民未经文学培训,也能吟唱出《诗经》那样的千古绝唱,先秦的楚辞,汉代的乐府,无不起源于民歌。摄影也亦如此。摄影的最高宗旨应该是发掘出落在于内心中的视觉天性,出于本心去获取和利用。这样,我们的作品中才会有我们读过的书,看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和爱过的人 。 备注: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 <h3 style="text-align: right">马称华 2021.4.28下午</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