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2021年4月27日上午,我校邀请沧州市社安防火中心张华教官为我校全体师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宣讲。</p> <p class="ql-block"> 张华教官结合自身经验与校园暴力的案例,为同学们详细解析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面对校园暴力情况应该如何处理。</p> <p class="ql-block"> 曹斌书记就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问题,阐述了自己独到的见解:</p> <p class="ql-block"> “校园欺凌”就是在校内、校外的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的,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的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校园学生的欺凌事件。校园欺凌行为以暴力攻击为主要特征,以欺压、侮辱等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轻者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重者构成违法犯罪。那么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呢?这四点大家一定要记住:</p><p class="ql-block"> 1.学会宽容:同学间要友善相处,如果和同学发生了矛盾,要懂得宽容。</p><p class="ql-block"> 2.寻求帮助:如果看到或遇到校园欺凌行为,要及时找师长寻求帮助。</p><p class="ql-block"> 3.言语规劝:向施暴者说明他这种行为的不良后果,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让对方主动放弃。</p><p class="ql-block"> 4.机智沉着:如果遇到欺凌危险不要慌,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寻找机会拨打110报警。</p> <p class="ql-block"> 曹书记指出<span style="font-size: 18px;">: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参与到“反校园暴力、反校园欺凌”行为的行动中来,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宽容友善的人。</span> </p><p class="ql-block"> 同时,曹书记再次从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强调。</p> <p class="ql-block">预防溺水</p><p class="ql-block"> 夏季是溺水事件多发的季节,近期我国发生多起未成人溺水事故,继今年3月29日、30日温州苍南县和宿迁市沭阳县发生2起学生溺亡事故后,4月5日下午青岛平度市云山镇又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故,造成2人身亡。为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现向你们作如下要求,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 </p><p class="ql-block">1、要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游泳必须有家长陪护。 </p><p class="ql-block">2、一旦碰到溺水事件发生,请不要盲目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同学要大声呼喊旁边的成人救援,不提倡同学们下水救人,要确保自己安全,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求救。</p> <p class="ql-block">注意交通安全。</p><p class="ql-block"> 上学、放学要做到文明行路,不在马路上聚集、打闹,不骑摩托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与超载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信号灯指示行驶。</p> <p class="ql-block">注意食品卫生安全。</p><p class="ql-block"> 现在气温逐渐升高,食物容易变质。不要到路边小摊贩处去购买三无食品。</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对学生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坚守道德底线、提高法律意识进行了指导和督促,让学生拥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大的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校园暴力危害,健康快乐成长。</p><p class="ql-block"> 安全与幸福携手,平安与和谐同行。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造温馨学校环境,是我们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智者防患于前,愚者灭灾于后。我们要有防范意识,要有预警意识,只有紧绷安全意识的弦,才能弹出和谐发展的调。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p><p class="ql-block"> 借此机会,李长青校长就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在校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河东小学作出自己的贡献! </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