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铁一小 六年七班</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班主任 鲍静老师</p><p class="ql-block"> 2021年4月23日,由通辽广播电视手机台与科尔沁区教体局联合制作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普法宣传特别节目《公益大讲堂之学法时光》第十九讲播出,铁一小六年七班组织家长分七个组收看学习。</p> <p class="ql-block">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不时进入公众视野,从黑龙江13岁男孩强奸案至湖南衡阳12岁男孩弑母案、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少女案,每一起案件都冲击着公众的神经。</p> <p class="ql-block">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979年刑法确立的,当时未成年人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与现在同日而语,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建议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由现行刑法的16周岁,调整为14周岁;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由现行的14周岁,调整为12周岁,即“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只有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才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威严,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