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普法教育 共建文明校园

陆秋菊

<p>  中国古代思想家管仲说:“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这段话来强调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可见,依法治国对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重要作用。</p> <p>  2021年4月22日,东湖中心学校邀请校法制副校长,东湖街道派出所侯凤文警官为学校师生做法制教育讲座,旨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p> <p>  讲座由德育校长耿学江主持,王修君校长、派出所杨警官、副校级领导及中层领导参加。</p> <p>  侯警官首先从法律的意义和简单的法律概念讲起,同学们安静聆听,对相关知识认真理解。</p> <p>  侯警官特别提到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p> <p>  简单的了解法律相关知识后,侯警官重点向同学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及处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公布,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今年的6月1日。</p> <p>  通过《抢劫罪》和《盗窃罪》的两则讲法动画,侯警官告诫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p> <p>  以案释法,通过案例分析,学生们知道了刑事责任年龄相关问题。同时也明确: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会对其作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等。</p> <p>  最后,侯警官讲述了如何规范行为和自我保护。</p> <p>  耿校长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并向同学们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同学们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学生、合格公民。</p> <p>  通过本次法制教育讲座,学生们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学习了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对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安全防患意识具有重要意义。</p> <p>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法治正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日益成为全体中国人的共同追求。做为东湖中心学校的师生,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树立法律信仰,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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