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树新风,便民保安全。为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措施,给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和安全平稳出行环境,我市支队车管所检测中心从提高工作效率入手,切实将全国政法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br><b> 推进交管业务延伸下放,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难题。</b><br> 按照部局制定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规范》,合理选择汽车销售单位、二手车市场等社会机构,开展代办机动车业务。同时积极推进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审核和机动车登记业务下放至硬件条件成熟、业务办理规范的县级车管所,目前已下放“靖边、府谷、米脂、绥德”四个县级车管所,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项交管业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p class="ql-block"><b>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事后问责的全流程监督体系。</b></p><p class="ql-block"> 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定期派人去各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行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对于违规企业予以处罚整改;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认真核查、处理举报情形,严厉打击私改车辆类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通过发放整改通知单、约谈企业负责人、暂停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方式,强化安全意识,捍卫车辆准入防线,保障出行安全。</p> <b> 加强查验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b><br> 加强教育专业培训。因地制宜建立操作性强、实战化的培训考核,实行“每周一讲、每月一考”,定期组织由高级查验员对初级、中级查验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畅通咨询、投诉渠道,设置电话专线,每日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接听、记录群众诉求并及时汇报解决。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积极提供延时服务,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b> 优化车检程序,实现机动车检验业务“即到即办、即办即走”。</b><br> 一方面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实行先行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在24小时内通过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审核、归档;对于审核不通过车辆,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并备注相关依据条文,避免群众“折返跑”。<br> 另一方面针对之前群众办理机动车辆年检业务等待时间长问题。对此检测中心通过完善制度、统一标准,合理制定分组审核模式,现在只要符合标准法规的机动车,当日上传的机动车业务当日必须办结,极大减少等待时间。<br>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空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需要我们以信仰为根,以制度为本,以监督为盾,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才能真正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