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高中思想政治学科举行统编新教材选择性必修2第三次专题培训活动

济南思政教研

<p class="ql-block">  为了帮助思政教师深入理解新课程标准,有针对性地解决新教材使用中的困惑,提高驾驭新教材的能力,2021年4月20日,济南市高中思想政治统编新教材选择性必修2第三次专题培训活动在山东省实验中学中心校区举行。济南市各区县高中思政学科教研员,市直普通高中全体思政课教师等近300人满怀热情地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济南市教研院黄万强老师主持,共分为两个环节。</p><p class="ql-block"> 第一环节由济南市的四位思政老师按照教材顺序深入剖析教材,老师们根据新课标要求,深入剖析教材,从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环节呈现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内容。</p> <p class="ql-block">  首先,济南一中的王晓斐老师为大家详细讲解企业的创办之旅。王老师先立足理论,对本课涉及到的法律术语进行解读并区分了发起人、认股人、注册资本、公司资本等概念。接着结合教材设计了两个实践活动,从实践层面剖析重难点。第一个活动为模拟企业创建活动,以明星工作室为例,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等创办条件。如投资人为自然人,所需要的材料和程序等。第二个为模拟情境活动,引导学生通过模拟招聘活动、模拟产品发布会等活动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行为等。最后依托活动典型例题进一步强化知识的了解和应用。王老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解与练习相承接,帮助老师们深化了对知识的了解和应用。</p> <p class="ql-block">  接下来,由山师附中的张超老师和济南二中的李健老师为大家共同介绍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的相关内容。山师附中的张超老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相关内容。张老师重点强调本节课最重要的是要了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区别和联系。在教学设计上,张老师通过引思明理,以理悟法;创境激趣,以案说法;体验导行,以法析案等不同活动依次讲解新内容。在此基础上又运用表格呈现不同的概念比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区别。整节内容详实丰富,结构清晰。</p> <p class="ql-block">  随后,济南二中的李健老师为大家详细讲解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内容。李老师特别强调中国自古代起重实体轻程序而西方实体程序并重。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因此我们既要重视重视程序也要重视实体,所以本课内容庞大,需要深入挖掘。鉴于此,李老师从框、目出发,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熟悉知识,在知识的剖析中介绍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起诉与应诉的区别。最后以案巩固,回顾知识,强化教学效果。</p> <p class="ql-block">  最后,由济南九中的邢慧玲老师为大家介绍第四单元综合探究《感受司法公正》,邢老师主要从探究活动目标——探究活动建议——模拟法律流程——拓展思考这四个部分进行介绍。关于每一部分,邢老师都做了具体说明。尤其在拓展思考这一部分中,邢老师结合模拟法庭活动,详解讲解诉讼程序,不断深化对诉讼法的认识感受案例中的公平正义。</p> <p class="ql-block">  黄老师首先肯定了今天四位老师的辛苦付出,四位老师设置的课件都很精致,为在座老师提供了丰富的课程资源。与此同时,黄老师鼓励思政教师要走出课堂,开展实践性思政活动,将“行走的思政课”做深做实。努力将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起来,走到新课程新高考的前沿,努力把济南高中思政教研的事办好。随后,黄老师特别指出先后三次关于统编新教材选择性必修2的专题培训活动共有14位教师参与其中,这14位老师表现出来了思政教师的责任和担当,为济南思政教师增加了信心。对此,黄老师现场作诗“最美四月天,泉城教研忙。胸有凌云志,责任重如山。攀登莫为难,惟有志如磐。”鼓励在座教师要克服畏难情绪,在法律教学中不断学习、勇于探索创新。最后,黄老师对《法律与生活》教学的开展提出三条建议:其一,要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以专业精神讲好法律;其二,要加强学习,在培训之后结合教学实际深入挖掘教材,找准知识和案例的切入点;其三,《法律与生活》要精选案例,发挥好案例在课堂教学中的积极作用。</p> <p class="ql-block">  此次活动继续承接前两次统编新教材选择性必修2的专题培训活动,依然是让政治学科核心素养落地生根的进一步延伸和实践。活动的连贯性体现了济南思政教研培训的科学性和有序性,必将会有效推动济南市思政教研将继续前行!(图文:山东省实验中学张敏、姜炜;编辑:济南新航实验外国语学校 陈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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